咨询热线:18957035298
董永光律师,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办理多件民商事案件、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案件,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服务和业务特色:🔹刑事辩护:37 天黄金期辩护、... 详细>>
律师姓名:董永光
电话号码:0570-8813618
手机号码:18957035298
邮箱地址:743280576@qq.com
执业律所: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9号慧谷大厦13楼
承办律师:董永光
执业律所: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
专业方向:跨区域商事买卖合同、酒店物资采购纠纷、合同违约追责、仓储损失索赔、履约保证金返还
案情简介
2022年,上海某实业公司与衢州某置业公司签订两份酒店进口瓷器、布菲酒吧杂件采购合同,两份合同总价合计231.8万元,原告按约定足额完成全部货物备货,并向被告缴纳115900元履约保证金。
合同约定最晚交货期限为2022年6月30日,被告需提前书面通知收货时间。但被告以酒店项目延期开业为由,长期拒绝下达收货通知,原告先后三次发送书面催告函,对方仍持续拖延收货、拒绝支付货款。原告委托董永光律师提起诉讼,诉请继续履行两份采购合同、支付剩余货款、返还履约保证金、赔付仓储占用租金及逾期付款。
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两份合同分属不同买卖关系,不能一案审理;货物未验收,付款条件未达成;原告仓储租赁凭证存在瑕疵,租金损失不应由己方承担。
办案经过
难点一:被告主张两份采购合同拆分起诉,拒绝合并审理
被告当庭以瓷器、杂件属于两类货物、系独立合同为由,要求分两案处理,增加原告维权成本。律师当庭说明两份合同买卖双方完全一致、法律关系均为酒店物资采购买卖合同,属于同一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同类债权,依法可以合并立案审理,法院采纳该代理意见。
难点二:被告恶意拖延收货,人为阻却付款条件成就
合同约定货到验收后支付65%货款、退还保证金,被告刻意长期不通知收货,以此主张付款条件未达成。律师援引《民法典》相关规定,债务人自身原因阻止付款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满足;同时区分质保金规则,质保需货物交付后起算,暂不予主张,其余货款全部要求支付。
难点三:仓储租赁早于合同签订,租金证据存在瑕疵
原告仓储租赁合同签订时间早于采购合同,被告以此否认仓库系为本案货物专用。律师结合货物长期积压、被告持续拒收的客观事实,向法庭说明仓储占用损失真实发生,请求法院结合本地仓储市场标准酌情核定每月仓储费用,最终法院支持仓储损失诉求。
难点四: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存在争议,被告以疫情为由免责
被告主张前期延期收货受疫情影响,无需承担逾期利息。律师提交三份书面催告函,明确原告2022年11月11日正式限期要求收货,自此被告无正当理由持续拒收,逾期利息自该催告日起按照LPR上浮50%计算,法庭予以认可。
案件结果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1、双方两份采购合同继续履行,被告三十日内接收全部合同货物;
2、被告支付扣除质保金后的货款1565541.11元,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2年11月11日起按一年期LPR的1.5倍支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
3、被告全额返还履约保证金115900元;
4、被告自2022年11月11日起,按每月2000元标准向原告支付仓储租金损失,直至实际收货之日;
5、本案案件受理费22650元,仅2265元由原告承担,剩余20385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6、驳回原告包含质保金在内的超额诉讼请求。
律师办案复盘
跨区域酒店物资采购商事标杆案例,胜诉核心三点:
1、精准运用合同合并审理规则,避免当事人重复立案、增加诉讼开支;
2、熟练适用“当事人不正当地阻却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达成”法律规则,突破被告拒不收货拒付款的核心抗辩;
3、证据存在瑕疵时,结合案件客观损失向法庭申请酌情核定仓储费用,最大限度挽回原告实际损失。
案外说法
1、同一买卖双方多份同类采购合同,债权人可合并起诉,无需分开立案;
2、买方无正当理由长期拒不收货,人为阻碍货款支付条件达成,视为付款条件自动生效;
3、货物长期存放产生仓储占用损失,即便租赁书面证据存在瑕疵,法院可结合事实酌情支持合理租金;
4、买方无故拖延收货,卖方书面催告后,可从催告次日起主张逾期付款加计利息。
承办律师简介
董永光,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3年执业,十余年诉讼+执行一体化办案经验,擅长跨省商事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土地纠纷、劳动二审翻盘、刑事不起诉、强制执行,多起大额货款纠纷完整追回本金、保证金及违约损失。
律所代表性案例
1、2023年跨城酒店采购合同案 追回百万货款与仓储损失(本案);
2、2026 衢州酒店股权转让纠纷案 厘清杂项往来追回 66.3 万转让款;
3、2026衢州劳动二审改判案 员工离职后持续在岗 单位违法解除赔付双倍赔偿金;
4、2025年跨省萤石粉买卖合同调解案 保全施压促成分期结清,全额锁定货款及维权开支;
5、2025年衢州农村土地流转本反诉全胜案 驳回全部无效反诉,追回十八万土地承包欠款。
案件佐证材料示意
(2023)浙0802民初6708号民事判决书、两份酒店物资采购合同、货款转账凭证、履约保证金汇款记录、三份书面催告函及送达凭证、双方往来邮件、货物备货照片、仓储租赁合同、庭审代理词,是跨省酒店物资采购违约典型商事判例。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