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8957035298

您所在的位置: 董永光律师官网 >法律知识

律师介绍

董永光 董永光律师,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办理多件民商事案件、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案件,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服务和业务特色:🔹刑事辩护:37 天黄金期辩护、...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董永光

电话号码:0570-8813618

手机号码:18957035298

邮箱地址:743280576@qq.com

执业律所: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9号慧谷大厦13楼

法律知识

评不上等级的工伤赔偿多少钱,衢州工厂受伤赔偿律师推荐

评不上等级的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如下:

1、工伤不够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除三个一次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的所有工伤待遇;

2、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工伤赔偿金怎么领

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

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

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

4、工伤赔偿1-6月能拿到钱。

认定工伤要满足哪些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1895703529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中大道9号慧谷大厦13楼

董永光律师官网  浙公网安备33080202000761号浙ICP备2026065899号

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