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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光律师,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办理多件民商事案件、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案件,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服务和业务特色:🔹刑事辩护:37 天黄金期辩护、... 详细>>
律师姓名:董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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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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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不合法,具体说明如下:
1、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关系的一部分,需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关系: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部分。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单独约定试用期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
3、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在公司的试用期的特别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试用期的期限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的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
(1)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的工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5、试用期的社会保险:试用期须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同样享有这一权利。
工跟公司在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时,注意事项如下:
1、劳动合同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对维护双方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长短应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
3、试用期解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4、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主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期限按照满月工资的标准赔偿。
5、劳动合同留存:劳动合同文本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留存,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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