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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永光 董永光律师,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现执业于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办理多件民商事案件、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案件,受到委托人的一致好评。服务和业务特色:🔹刑事辩护:37 天黄金期辩护、...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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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衢州工厂受伤没签合同,临时工工伤赔偿找谁?律师解答

临时工在工厂受伤,就算没签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认账的,可以先确认劳动关系,收集工资卡、考勤卡、工作服等证据,再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拒赔的,可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董永光律师。 一、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赔偿如下: (1)临时工工伤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拒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没有合同的临时工算工伤吗 没有合同的临时工是否算工伤,一般因情况而定: 1、用人单位非法使用临时工期间,造成临时工工伤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劳动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包工负责人非法使用临时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承担临时工的工伤待遇; 3、包工负责人确实无力承担的,由发包方承担。 申请工伤补偿流程如下: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因为是临时工的问题,所以估计单位不会承认跟伤者存在劳动关系,估计要先确认存在劳动关系,这就要求伤者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前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卡、工资单、工作服、员工证、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上述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临时工工伤老板不给赔偿怎么办 临时工工伤老板不给赔偿,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 2、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时工被厂里辞退具体赔偿如下: 1、劳动者具有法定过错的没有补偿,其它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按经济补偿金二倍支付赔偿金; 2、按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劳动合同期限不同,同样享有劳动者的权利,履行劳动者的义务; 3、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辞退职工; 4、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支付条件: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除外,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综上所述,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厂受伤、没签合同、老板又不肯赔,这几件事凑在一起,确实让人着急。临时工和正式工在法律上并没有高低之分,关键还是证据和程序能不能走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仲裁诉讼,每一步的时间节点都不太一样。董永光律师在浙江金道(衢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办过不少劳动争议案件,遇到情况复杂、单位又不配合的,不妨带着材料当面聊一聊,把赔偿路径先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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